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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年度汇算申报时,您可重新选择将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并入综合所得计税,也可以选择其中一笔奖金单独计税。 2、奖金计税方式的选择,将会影响汇算的税款计算结果。请您根据自身情况进行选择。 “全年一次性奖金”计税方式

全部并入综合所得计税 若选择此项,将会把所有的“全年一次性奖金”并入综合所得申报中

单独计税 选择其中一笔单独计税,其余将全部并入综合所得申报中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全年一次性奖金等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42号)规定:

一、《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 〔2018〕 164号)规定的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计税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单独计税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2年12月31日。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外籍个人津补贴等有关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43号)规定: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 〔2018〕 164号) 规定的外籍个人有关津补贴优惠政策、中央企业负责人任期激励单独计税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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